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做好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戰略部署,擴大統戰工作在養老與家政服務業領域的有效覆蓋,發揮工商聯的指導引導服務作用,更好團結凝聚養老與家政服務業領域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全國工商聯決定成立養老與家政服務業委員會。
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加強政治引領,引導養老與家政服務民營企業負責人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鞏固擴大政治共識,深化理想信念教育,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投身公益事業,自覺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表率和親清政商關系的典范;服務國家戰略,圍繞貫徹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十四五”規劃,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與家政服務,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引導養老與家政服務企業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發揮作用;助推行業發展,著眼養老與家政服務業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展開研討,參與制定和完善涉及養老與家政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企業走訪交流,推動養老與家政服務產業高質量發展;強化行業自律,引導養老與家政服務民營企業增強法治意識、契約精神、守約觀念,通過開展誠信自律、履約踐諾、標準制定等工作,促進養老與家政服務信用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建設。
委員會設立主席團,主要負責年度工作計劃的審定和重點工作的籌劃。委員會設立輪值主席一人,兩年一輪換,從主席團成員中推選產生。委員會設立秘書處,為辦事機構。委員會成員由居于養老與家政服務領域領軍地位企業、上市公司、獲得重要表彰的企業、產業鏈相關的優秀企業、地方養老與家政服務業商協會負責人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