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四川再出招!
發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
在加強中介服務事項管理方面,《通知》明確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范圍和行業主管部門,細化行業主管部門、中介機構資質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為。
具體而言──
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是政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時要求申請人委托第三方機構(以下統稱中介機構)開展的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有償服務,主要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咨詢、試驗等。
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清理無設立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集中發布并動態更新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逐項明確中介服務的名稱、設定依據、服務時限、收費性質等要素。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單位)不得違規新增中介服務事項,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清單之外,不得強制申請人提供中介機構出具的結果要件。
嚴厲查處價格壟斷、惡意低價競爭等行為
在強化中介服務監管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強對中介機構的常態化監管,開辟舉報投訴渠道,開展“紅頂中介”整治工作。
要健全中介服務信用監管體系,依托省一體化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增信平臺),搭建全省統一的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管理模塊,推進跨部門信用信息共享、監管工作協同,實現中介服務公開透明科學監管。
要著力規范中介服務收費,加強對中介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價格壟斷、惡意低價競爭等行為。清單內中介服務事項均實行市場調節價。
推廣“網上超市”為企業群眾提供便利
在提高中介服務質量方面,《通知》要求,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完善本領域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規范和標準,發布中介服務結果要件編制要求和示范文本。
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鼓勵行業主管部門和有條件的地方,根據中介服務復雜程度和項目風險情況,簡化中介服務環節、結果要件形式,進一步便利企業群眾辦事。進一步推廣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上超市”應用,為申請人“找中介”、中介機構“找項目”提供便利。
推動中介機構優勝劣汰、健康發展
在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方面,《通知》指出,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中介機構加強內部管理,完善質量控制機制,建立規范透明的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執業公示、合同管理、依規收費、執業記錄等制度,公開中介服務范圍、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等。同時,要加強對中介機構的業務指導,組織開展相關業務培訓,提高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
各地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清理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各種不合理市場準入限制和區域性執業限制,促進公平競爭,推動中介機構優勝劣汰、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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