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書福代表:2份提案,聚焦新能源汽車
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圍繞新能源汽車帶來了兩份提案。
具體建議如下:
一、建議修訂行業標準 適應電動汽車鐵路運輸
在當前市場成長的關鍵階段,各大車企都把電動汽車安全作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最重要指標,通過各種技術要求與制造標準來保證電動汽車安全,其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性是可控的。為此,李書福建議:
根據電動汽車的產品特性,對現有標準進行適應性修訂。滿足新能源汽車發展新階段的市場需求,使電動汽車、鋰電池散件能夠依法合規,通過鐵路進行高效、安全、經濟的運輸,助力實現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國內發展與全球主流市場開拓。
建議行業機構、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結合新能源汽車特性與鐵路運輸的行業管理要求,開展討論與交流,制定相應的產品安全標準與運輸管理規程。
考慮市場與企業需求,適時開通新能源汽車運輸專用班列,滿足中國車企“走出去”以及歐洲地區日益增長新能源汽車市場的需求。
二、建議解決貨車電動化法規障礙
據中汽數據測算,2019年我國交通行業碳排放在12億噸左右,其中商用車保有量僅占我國汽車保有量的12%左右,卻制造了道路交通碳排放的56%。
汽車行業要實現碳排放達峰及排放污染物治理,貨車的電動化勢在必行。
因此,在李書福看來,目前貨車電動化仍面臨法規方面的障礙:車輛最大總質量障礙;車輛長度障礙。
李書福建議:
對于電動貨車,每裝備1kW.h電量,車輛最大總質量限值在原來基礎上增加10kg,抵消因裝備動力蓄電池帶來車輛整備質量的增加影響;
對采用換電模式汽車列車(鉸接列車)整車長度限值補充規定為18.5m,以滿足換電模式在新能源貨車上快速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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